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局,开发区应急局,北戴河新区应急局,局机关各科室、大队、中心:

现将《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举措务求实效。各县区要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与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兼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以“肯干事体现担当,会干事体现能力,干成事体现落实,不出事体现干净”的要求,切实做到该为必为、主动作为、善作善为。通过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全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社会氛围。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的通知


冀应急〔2023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省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厅研究制订了《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要从营商环境抓起的根本要求,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以提质提效创一流为目标,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谋实事、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行政执法温度,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3215

  


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

1.制定全事项容缺审查目录清单。对安全生产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容缺审查清单,在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实施前置服务、预先审核,加快审批进程。

2.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对不需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的简单变更事项(除煤矿外),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许可事项法定时限为45日的办理时限压缩至18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20日的办理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审批服务。

3.同步并联组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对需要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的许可项目,原则上同步组织实施,由专家当场出具审查意见,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

4.开展证书到期提醒服务。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延期、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审或者换证届满前3个月,向企业或个人进行延期、复审、换证提醒提示,避免因证书过期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断档

5.“两重点一重大化工项目实行即报即审。两重点一重大化工项目联合审查事项,坚持即报即审、即审即办,确保符合安全条件的项目快速落地。

6.执法检查实施信息化登记备案。建立执法检查登记台账,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一般企业实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对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安全生产诚信等级A级企业实施执法检查,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

7.实行行政执法照单检查。制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执法检查表单,实行照单检查、照单执法,防止任性执法。

8.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全程留痕。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纳入信息化系统,实施处罚时严格执行、全程留痕,并将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逐项解释告知企业。

9.实施企业自查整改问题免罚。严格履行执法告知制度,执法检查前将有关事项提前告知企业,引导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自查发现正在整改的问题隐患不再处罚。严格执行包容免罚制度,对纳入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一律不予处罚。

10.强化网上巡查和非现场监管执法。分行业制定非现场监管执法和网上巡查工作计划,明确巡查具体内容及处置方式,将网上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问题隐患、预警报警信息作为执法的重要线索和依据,逐步提升非现场执法比重,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的干扰。

11.组织开展企业安全会诊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及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会诊安全帮扶,实施精准化安全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2.实施特种作业操作证就近办”“1日办在各地配置自助制证设备,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就近自助打印有效证件,方便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就近办

13.建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引导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等各类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方便企业网上比对、网上选择,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公平有序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14.帮扶失信企业加快信用修复。黑名单管理期限届满的企业,提前30天向属地发提示函,提醒尽快摸排企业整改情况并及时移出。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引导其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北”“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公告系统等网站进行信用信息修复,帮助企业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15.培树整改提升典型单位强化事故整改评估结果运用,对整改落实到位达到全省一流标准的,可作为整改提升典型单位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公告系统网站向社会公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正面形象。

16.实施热线咨询投诉即时办鼓励公众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举报反映问题,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简单诉求当日答复,复杂问题按时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17.召开应急管理部门与监管服务对象季度对话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听取意见建议,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18.实施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案件10日内全覆盖回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案件在办理完毕后10日内逐一电话回访,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的问题。

19.实施涉企政策公布时同步解读。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专栏多种形式,公开发布涉企政策并同步详细解读,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推进政策落地见效。

20.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实施全链条监督。紧盯廉政风险点,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从承办人员到副处(科)长、处(科)长、分管厅(局)领导实施全链条监督,采取暗查暗访、企业回访、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切实做到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