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处罚信息公示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案件名称

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一期粗苯储罐泵房2#粗苯泵现场操作箱防爆挠性管连接处松动失爆违法案

被检查单位

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涛

    

昌黎县静安达子营村北

所属行业

危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236011867606

执法处室

执法二大队

执法人员

张建立、杨彦春、李兵

检查时间

2023417

决定日期

2023519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519

决定书文号

(冀秦)应急罚〔2023〕执二002

检查

情况

一期粗苯储罐泵房2#粗苯泵现场操作箱防爆挠性管连接处松动失爆。

处理结果

及裁量依据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十九【实施标准】1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秦皇岛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