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信息公示表

案件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寿桃沟排土场)未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排土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

被检查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学良

    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所属行业

非煤矿山排土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217524043580

执法处室

执法一大队

执法人员

李平、李爱民、王海军

检查时间

2023年108

决定日期

2023年1107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年1110

决定书文号

(冀)应急罚〔2023〕

执一003

 查

 况

 

 2023108,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未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排土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超过5年未进行排土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

处理结果

及裁量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5.2.4.5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参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10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31【实施标准】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者应急管理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