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我省开展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提升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推进《河北省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落实,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成立3个由厅级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在各地总结自查基础上,自12月份起,对全省199个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A级景区进行实地抽查、现场评分。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旅游景区管理经营主体防火责任落实、火险等级划分、防火分时管理、分区管理、防火机构建立、巡护队伍建设、应急值守、隐患排查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游客防火管理、火灾应急处置等11个方面情况,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将现场反馈景区立即整改,对于达不到防火要求,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将依法责令关闭直至整改完成,有关检查结果也将及时通报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