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双石加油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双石加油站报警系统未安装不间断电源违法案

被检查单位

秦皇岛市海港区双石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东阳

    

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港镇张桥庄村

所属行业

危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0267468260X6

执法处室

执法二大队

执法人员

张建立、杨彦春、李兵

检查时间

20231212日

决定日期

20240102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40102

决定书文号

(冀)应急罚〔2023执二010

检查

情况

报警系统未安装不间断电源,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13.4.5条款。 

处理结果

及裁量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二项,参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1,裁量幅度一般的规定,决定给予你站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北省应急管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秦皇岛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