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全面优化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原《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工作流程》(秦应急〔202342号)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此次修订聚焦“受理快、核查准、反馈及时、奖励到位、保密严格”五大目标,从制度设计上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程序、提升效能,标志着我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体系迈入更加规范化、精细化、闭环化的新阶段。

新《流程》明确规定,举报范围涵盖全市行政区域内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四大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形。特别强调鼓励一线从业人员主动举报身边风险,推动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监督岗”的基层治理格局。

《流程》第六条列举了包括12350”安全生产专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局值班电话、官方网站、电子邮件、书信及来访在内的多种举报方式,最大限度降低群众举报门槛。同时要求值班人员在接听电话或接待来访时,必须引导举报人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单位、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等),确保线索可查、问题可溯。

为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的举报事项受理领导小组,下设举报事项受理办公室。所有奖励资金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接受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按年度公开发放情况。此举旨在破除“重受理、轻兑现”的旧有弊端,切实增强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和信任感。

《流程》以专条形式强调:所有参与举报受理、核查、审批、发放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及奖励情况。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扩散或变相透露相关信息。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坚决打消举报人“怕打击报复”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