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退租不成纵火烧毁出租屋,获刑!

租客退租不成纵火烧毁出租屋,获刑!

俗话说

“买卖不成仁义在”

这名租客退租不成

怒火中烧

纵火烧毁房东房屋!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被告人杨某离职后,向房东提出退回房租及押金,双方因意见不一致发生争吵。

此后,杨某多次找房东要求退房租和押金未果。为发泄心中怒火7月30日凌晨3时许,杨某使用打火机将放在床上的空调被边角点燃,随后关好门,带着已收拾好的行李离开现场,造成租住房间的空调、床、电风扇等物品损坏。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与房东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房东的谅解。
法院审理

吉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为发泄个人情绪,故意放火,烧毁他人财物,且其行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

 

鉴于被告人在家属协助下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并获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普法

火焰无情,火势难控

放火行为

不仅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更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