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局、开发区应急局,局机关各科室、大队:
现将《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贯彻执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 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理解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1.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及说明
相关链接:
1.《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