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办充分利用汛前有效时间,紧盯防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组织全市全面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度汛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排查行洪河道、水库、尾矿库、蓄滞洪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低洼易涝区、涉水旅游景区、地下停车场、地下商超、交通枢纽、道路高边坡、人防工程、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防汛抗旱体制机制、物资队伍、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宣贯情况等。其间,市防办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暗访抽查、督导检查,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对重大风险隐患挂账督办。
市防办将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逐一对水库、行洪河道、险工险段、重要闸涵、蓄滞洪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涉水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深入检查,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要针对排查情况,分级建立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治主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发现一件、整治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汛前全部整治到位。对汛前确实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建立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做到“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整治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