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我市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现公布2起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8月,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网络途径举报,反映河北某公司卢龙服务区加油站存在加油时加油员离岗隐患。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组成核查组对举报情况开展核查,经查该企业存在加油时加油员离岗行为,举报事项属实。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加油站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举报,消除事故隐患,秦皇岛市应急局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金额200元。
案例2:2025年2月,秦皇岛市应急局收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昌黎县妍馨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硫磺。秦皇岛市应急局立即组成核查组对举报实现开展核查,经查该企业存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硫磺的违法事实,举报事项属实。秦皇岛市应急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16.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秦皇岛市应急局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金额4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