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按照局领导的部署要求,对全市化工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执法检查,为确保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6月16日至7月16日。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开展警示教育。
组织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危化领导、危化科(室)负责人,市属以上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以及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沧州南大港“5·31”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并对参会人员安全生产履职尽责能力进行考试。
(二)油气罐区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
检查企业落实《关于深刻汲取沧州南大港“5·31”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油气罐区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对照台账,重点检查企业油气罐区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管理、日常运行、特殊作业管理、人员培训、应急管理等情况。
(三)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
检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安排部署以及企业按照隐患排查清单深化自查整改情况。
(四)生产装置区“五室”搬迁清零情况。
检查生产装置区“五室”摸排情况以及企业“五室”搬迁方案制定和落实整改情况。
(五)岗位练兵情况。
检查企业危险岗位应急处置训练开展情况。
(六)“一防三提升”、三年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运维情况;
2.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
3. “双控”机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三、检查组成员
组 长:张文杰
成 员:李文权 危化科科长
国海涛 危化科四级主任科员
贺宝路 科员
专 家:1人
四、检查范围
采取明查暗访形式,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储存经营企业(含加油站)。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工作实效。要切实了解企业重点工作部署推进和落实情况,发现典型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针对性措施建议,指导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法检查。通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提高检查效果。对非法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充分运用经济处罚、停产整顿等多种处罚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从严从实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局党委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到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自觉服从企业疫情防控检查。
附:专项督导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附:
专项督导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1、昌黎县聚隆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2、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供应站秦皇岛供应站
3、秦皇岛远天船舶有限公司
4、中海油销售唐山有限公司秦皇岛东港路加油站
5、秦皇岛邦尼涂料有限公司
6、秦皇岛旭宇树脂有限公司
7、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
8、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秦皇岛石油分公司
9、秦皇岛久元气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