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水利工程管理、防灾减灾、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管理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省应急物资供应中心联合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定额》进行评审。
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河北省常用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情况的汇报,审核有关资料并进行质询。经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定额》通过评审。
本次编制的《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定额》以满足省本级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物资保障需求为目标,以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安全至上、满足急需为原则,充分考虑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城市内涝、抗旱减灾,同时考虑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确定我省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定额为26.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