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应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 知

为贯彻落实全省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应急系统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安排,牢牢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季节性、规律性特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项任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内容

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对接省厅处室,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应急系统重点围绕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危化品:

1.是否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的有关要求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

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是否按要求开展“五室”搬迁和“四个清零”“回头看”活动;

4.是否按要求开展了危险岗位应急处置训练;

5.是否严格执行动火等特殊作业有关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开停车、外委施工、检维修等事故易发环节安全管理要求;

6.按照《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要求开展企业自查、县级全覆盖检查、市级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已全部整改闭环;

7.接入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企业销警是否及时,是否按要求进行承诺公告,是否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

8.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9.储罐油气回收系统是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防止回燃(火)措施;

10.两类重点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学历是否达标。

(二)非煤矿山:

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情况;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情况等情况。

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和选矿厂等分别结合各自实际,重点检查现场和设备等安全情况。

(三)工贸:

企业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如询问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重大风险的数量是否了解,带队排查隐患的频次,检查情况无记录,未组织安全相关会议等;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缺少培训档案,培训学时不足,员工技能水平不足(佩戴呼吸器不熟练);应急处置问题,如穿戴防护服时间长,报警后反应时间长,无关人员未及时疏散,灭火器、消防跑等抢险设施不能用,应急救援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盲目施救等;操作规程缺失等。

现场方面重点检查金属熔炼设备、附属装置、安全设施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危险区域未设置相应报应装置;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未进行培训,无证上岗作业;重点场所部位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示等,主要以普遍存在、重点问题为主。

(四)煤矿:重点检查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对停产停建煤矿井口封堵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三、工作安排

围绕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分为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10日-11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各行业领域分别开展明查暗访,制作视频纪录片(MP4格式,简要说明基本情况),报经主管局长审定后,于11月18日17:30前将工作总结和视频光盘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10日),市应急管理局各行业领域督导各县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举一反三,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各行业领域对各县区整改情况进行暗访式验收,对问题整改前后变化形成视频资料,报经主管局长审定后,于12月16日17:30前将工作总结和视频光盘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四、检查要求

1.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调度和总结报送等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各行业领域要迅速制定行业检查方案,组织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认真查找各类问题隐患。

3.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暗访为主,现场拍摄检查视频,做好问题汇总,建立检查台账,现场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4.把专项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推广应用,提升全市应急系统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