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化品:
1.是否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的有关要求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
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是否按要求开展“五室”搬迁和“四个清零”“回头看”活动;
4.是否按要求开展了危险岗位应急处置训练;
5.是否严格执行动火等特殊作业有关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开停车、外委施工、检维修等事故易发环节安全管理要求;
6.按照《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要求开展企业自查、县级全覆盖检查、市级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已全部整改闭环;
7.接入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企业销警是否及时,是否按要求进行承诺公告,是否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
8.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9.储罐油气回收系统是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防止回燃(火)措施;
10.两类重点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学历是否达标。
(二)非煤矿山:
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情况;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情况等情况。
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和选矿厂等分别结合各自实际,重点检查现场和设备等安全情况。
(三)工贸:
企业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如询问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重大风险的数量是否了解,带队排查隐患的频次,检查情况无记录,未组织安全相关会议等;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缺少培训档案,培训学时不足,员工技能水平不足(佩戴呼吸器不熟练);应急处置问题,如穿戴防护服时间长,报警后反应时间长,无关人员未及时疏散,灭火器、消防跑等抢险设施不能用,应急救援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盲目施救等;操作规程缺失等。
现场方面重点检查金属熔炼设备、附属装置、安全设施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危险区域未设置相应报应装置;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未进行培训,无证上岗作业;重点场所部位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示等,主要以普遍存在、重点问题为主。
(四)煤矿:重点检查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对停产停建煤矿井口封堵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