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应急管理领域应急通信装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应对突发事件迅速、有效地调动和使用装备,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效果,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秦皇岛市应急管理通信装备使用管理办法》。
《办法》要求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使用和管理好应急通信装备,做到科学规划、有效保障、合理配备、统筹管理、共享共用,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严防丢失、被盗和损坏。建立应急通信装备登记管理台账,对应急通信装备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成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通信保障队伍,负责应急通信装备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技术培训、技能训练、应急演练和实战运用,确保在日常训练、演练和应急状态下保障装备器材安全。
设立专门的装备保管储存场所,对装备进行集中分类管理,确保装备安全、有序存放。建立装备档案,记录装备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加强装备的防盗、防火和防潮等安全措施,保持装备干燥、清洁,防止装备丢失或损坏。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应急通信装备的使用培训和演练,提高其操作熟练度和应急反应能力。
《办法》特别明确,在主汛期和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每周抽查本地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装备情况、每两个月进行全覆盖检查,每周组织对视频会议系统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