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

为提高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帮助昌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以及乡镇执法人员掌握行政执法的基本常识和执法技能,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近期,昌黎县应急管理局举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会。局全体班子成员、执法人员和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以及执法骨干共计75人参加此次会议。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建民在会议上对局执法人员和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化,加强动态监管,提升执法能力,突出执法重点,持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学习培训,端正学习态度,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廉洁自律,筑牢廉政防线,认真学习本次培训内容,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邀请了秦皇岛市局专家张建华为此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授课。张建华主要对《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处罚款项进行授课,结合检查企业时就如何发现问题,怎样锁定证据,处罚额度,怎样处罚等方面进行系统讲解,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韩华以应急管理部最新印发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为切入点,比对与《河北省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差异变化,从总结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中常见的不规范问题、如何理解运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及新修订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给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带来的影响等三个方面作了讲解。通过此次培训,让行政执法人员更进一步精进执法水平,使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