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印发《2025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以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程、综合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工程等5大工程为工作抓手,明确28项具体任务目标,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以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实现全市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大幅提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秦皇岛篇章贡献应急力量。
一、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程,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河北省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狠抓末端落实十项措施》,修订《秦皇岛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末端落实制度措施。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探索建立体系化、常态化、实战化机制,推动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大力推行秦皇岛开发区“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经验,创新推进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和安全监管短板弱项,制定风险问题清单、管控措施清单和职责清单,做到“一件事、全链条”无缝衔接。强化督查督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问题突出的县区和部门加大约谈、督办力度。及时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事故情况进行点对点通报,并报市委组织部。督促属地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发生亡人、重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应急处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办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通过监管外力的加持激发企业主动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深入落实全国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研究制定《秦皇岛市遏制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办法(试行)》;对一般事故和瞒报事故进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落实中办、国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严密组织考核巡查,强化结果运用。
2.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源头治本,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统筹调度,督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全面总结去年工作,强弱项、补短板,制定年度工作推进台账,强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手段运用。持续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健全闭环整改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主动报告重大隐患并采取措施的企业免予处罚,对不查不改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推动重大隐患深查彻改、动态清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由县区政府、市直部门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查不出、查得少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双督促、双落实”。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企业。用好“两重”“两新”政策,引导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矿山、危化品领域企业对落后工艺、技术设备、老旧装置进行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3.加强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防范。煤矿方面。强力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突出抓好煤矿停产期间安全防范。非煤矿山方面。加快推进智能化示范矿山建设,应用先进装备技术,加快非煤矿山生产技术变革,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不低于10%,推动非煤矿山行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八条硬措施”,持续推动“三个一批”(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严格复工复产验收和停产停建矿山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所有生产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和运行尾矿库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加快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所有在册尾矿库(不含未建成尾矿库和闭库尾矿库)、生产矿山全部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严格外包工程管理,严禁违规外包、转包、分包采掘工程及爆破作业项目,严禁井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推动所有生产矿山建立本单位采掘(剥)施工队伍或者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整体管理;推进尾矿库综合利用和闭库治理,全年完成闭库治理不少于3座。危化品方面。抓好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年底前所有化工园区达到安全风险D级(较低)标准;深化“小化工”专项整治,将不发证“小化工”纳入“三同时”审查范围;持续开展压力管道(容器)联合督导、高危细分领域专项治理和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深度评估;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完成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和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应用试点建设;加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商贸方面。进一步厘清各行业领域职责边界。制发建材、轻工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典型事故管控措施“指导手册”;组织开展钢铁、铝加工、机械铸造等高风险领域专项整治,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水平;完善钢铁、铝加工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10人以上木粉金属粉尘企业接入系统;加强企业小施工、小作业现场管理,杜绝“三违”作业行为;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全面辨识管控危险因素,对存在中毒窒息或易燃易爆因素的有限空间实施重点管控。对工贸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4.统筹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实施差异化精准执法检查,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县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执法,对非法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案双罚”、联合惩戒、行业禁入、行刑衔接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常态化开展暗访检查、拍摄专题片,组织警示教育,通报典型重大事故隐患。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考评,坚决纠治“宽松软虚”问题。加强部建执法系统使用和智能终端装备应用,提升“互联网+执法”应用水平。推动专家指导帮扶提质扩面,持续开展“专科专家、全科团队”式帮扶指导。持续推进安责险工作,进一步提升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水平。抓好“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运用,通过加芯赋码等手段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监管。
5.强化有奖举报和企业内部报告。学习贯彻新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强化宣传教育,畅通举报渠道,规范举报流程,落实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员工和群众对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做到快查重奖。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将其列为督导检查、执法检查必查和考核内容。
6.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深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坚决淘汰条件不达标、培训不规范、考试不严格的培训考试机构。推进考试中心和职业院校安全生产培训实操实训示范基地建设,认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操作指南及评分标准。推进培训全流程监管平台应用,建设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台,实现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7.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学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推进落实对直接监管行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抓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督促指导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8.严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严格机构准入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资质动态管理,加强人员变动和资质变更监管,开展机构能力验证,严厉查处法定技术服务报告弄虚作假行为。
二、实施综合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9.抓好综合减灾工作。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体系建设,完善与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各专项指挥部常态与非常态下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防减救办作用,建立健全工作调度和支持保障制度,强化“上”“下”衔接、协同联动。加强综合风险会商研判、趋势分析,及时提出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加强统筹协调、跟踪问效,持续推动市委、市政府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相关重点任务深化落实。谋划推动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升多灾种风险监测和预警决策支撑水平;推动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地区短临预报、预警速报,建立预警信息发布评估机制,提升灾害预警科学性、精准性,为转移受威胁群众留出充足“窗口期”。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更新和成果应用,强化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推动各县区各部门持续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开展灾害复盘整改。
10.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健全完善各级森防办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优化市县乡村和林业经营单位网格化管理体系,一体压实各级防火责任。综合利用“天空地”多种手段,对重点林区实施全天候无死角监测,第一时间发布火险预报预警。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突出抓好重点防火区域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推动扑火装备提档升级,推进林区取水点、蓄水池、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加省级防灭火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建立健全救援队伍联合作战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扑救实战演练,督促高危火险县乡组织开展火灾疏散避险演练。在防火关键期,督促各县区组织护林员、巡逻队加大进山入林检查力度,组织各级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一线巡护,发生火情坚决“打早、打小、打了”。
11.抓好防汛备汛工作。健全完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运行机制,加强联合值守、信息报送、会商研判、指挥调度、联合救援等制度落实;健全党政共管、逐级包保责任体系,汛期前调整落实市县乡村五级包保责任人。深入宣贯《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健全完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指导县区提早转移受威胁群众。组织对河道、水库、尾矿库、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修订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完善受山洪威胁村庄等重点区域“一村一策”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和群众转移避险演练。加强应急排涝装备配备,汛前组织开展防汛物资核查。与驻秦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毗邻地市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开展防汛勘查。防汛关键期,紧盯暴雨集中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库和水库下游行洪区等重点区域,加强检查督导、联合会商,视情采取停工停产停运停课等管控措施。
12.抓好地震防范应对工作。完善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特别是现场指挥部搭建方案。加强抗震救灾预案体系建设,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及逃生避险演练。编制市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长期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市县乡村避难场所标准化改造提升。
13.抓好救灾救助工作。完善灾情核查评估工作机制、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广减灾救灾APP应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有序衔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农房保险、综合巨灾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快速理赔程序。积极做好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协调做好政策性农房保险理赔。
14.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立足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积极探索推行韧性城市建设。持续加大跑办对接力度,积极做好市级重大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入库等工作,争取获得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和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
三、实施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15.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强化市县应急指挥部建设,优化完善运行机制、指挥场所基础环境和配套设备设施,将应急指挥部体系前端覆盖到乡镇(街道)。推广应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深化应急管理部门与各级各相关部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联勤联战、联合响应、实时会商,加快建设跨县区、跨层级、跨部门灾害预警指挥体系。在主汛期等重要时段以及重特大灾害应对过程中,实行多部门联合值守。建强应急管理部门信息主渠道,持续提升重大及以上灾害事故1小时内报送总体达标率。
16.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依据省级总体预案修订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现市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有效衔接。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加强应急预案实战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应急疏散和避险逃生能力。
17.加强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统筹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基层救援队伍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援。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18.加强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和租赁等方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推进省级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实现县级储备库(点)全覆盖,推动多灾地区乡镇级储备库建设。增加物资装备储备品种和规模,主汛期前完成防汛物资增储。完善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推动军地双方共建共享应急物资资源,强化多灾易灾地区与周边地区应急物资互助协作,定期开展跨区域保障联合演练,确保首批应急物资县级6小时内、市级8小时内运抵灾区。积极协调出台支持应急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打造供需对接平台,引导国有和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发展。
四、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19.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和省配套文件精神,积极协助市、县党委政府做好整体规划设计,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鼓励引导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造新鲜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提升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
20.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学习贯彻新修订《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抓好应急管理法规和标准制度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1.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科普宣传。常态宣传与重点时段宣传相衔接、科普宣传与问题导向相衔接。强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引导和应急安全知识科普。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提升全社会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健全突发事件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22.优化应急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聚焦损害营商环境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工作短板不足,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23.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和各专项规划项目实施,及时组织开展总结评估,确保高质量收官。围绕灾害事故先期预防、早期相应、应急指挥、救援处置、科技支撑等重点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论证,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好“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推动将重点任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4.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支撑体系。探索拓展大模型技术在高危行业领域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中的创新应用,持续提升灾害事故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测预报能力。
25.健全应急通信支撑体系。实施提升“三断”应急指挥通信实战能力专项行动,健全无人机救援平台调度管理使用机制,加强370M手台、卫星电话等终端装备管理应用。建立与相关部门、技术单位快速反应和连锁联动机制,提高突发情况协同指挥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五、实施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全面锻造素质过硬干部队伍
26.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双重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为推进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自觉践行为民初心,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27.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全系统实战大练兵行动,分领域分专题开展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充分运用集中轮训、“周末大讲堂”、网上学习等方式,加大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力度。用好用活国家人才培养支持政策,加强专业人才引进,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化水平。
28.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应急管理干部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坚决一点、快一点。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重点事项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