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回头看”工作 

为巩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成果,强化隐蔽致灾因素超前防范、超前治理,深入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开展,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回头看工作。

此次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回头看2025320日开始,至2025930日结束,重点整治正常生产建设和拟生产、建设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坚持全面普查、周期实施、分区施策、常态补充的原则,在前期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查漏补缺,全面查清35年内生产区、规划区和其他区域的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并将隐蔽致灾因素治理到位,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隐蔽致灾因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地下矿山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本次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回头看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确保真发现问题、真暴露问题、真整改问题,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应急管理部门对矿山企业报送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对普查结论不清不明或普查方法、技术手段等工程措施不到位的,一律责令补充现场勘查;对矿山隐蔽致灾因素资料收集分析、普查工作量、普查成果、普查程度、危险性分析及防治措施建议等普查结论存疑的,要赴矿山进行现场查验或要求普查实施单位进行解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本次回头看工作成果,按照《规范》全面普查、周期实施、分区施策、常态补充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体制机制,督促矿山企业根据矿井生产区、规划区和其他区域开采条件、采掘布置、工程进展的不同要求,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并对隐蔽致灾因素进行超前防范、超前治理,构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的良性循环和长效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回头看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指导服务和技术帮扶,督促检查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到位。